軟件開發技術服務合同(技術開發)
甲方(委托方):
**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碼:**
住所地/住址:
**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:**
聯系電話: __
乙方(受托方):
**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**
住所地:
**法定代表人:**
聯系電話: __
鑒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,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,進行 __ 軟件開發工作。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經雙方友好協商,特訂立本合同,以茲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項目名稱與內容
1.1 項目名稱:__。
1.2 開發內容、目標及功能:詳見本合同附件一《軟件功能與技術指標要求》。
第二條 開發計劃與期限
2.1 本項目開發期限為 天,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 日止。
2.2 項目實施計劃與階段性進度安排詳見本合同附件二《項目開發進度計劃》。
2.3 如因甲方需求變更、未按時提供資料或未按時支付款項等非乙方原因導致開發工作延誤,則項目期限相應順延。
第三條 開發費用及支付方式
3.1 本項目總開發費用為人民幣 元(大寫: 元整)。該費用為含稅價,已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所需的一切成本、利潤及稅金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%,即人民幣 元,作為預付款。
(2)項目開發完成,乙方交付全部源代碼、相關文檔并通過甲方初步驗收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%,即人民幣 元。
(3)項目最終驗收合格,系統正式上線穩定運行 個月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,即合同總金額的 %,人民幣 元。
3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否則甲方付款期限順延。
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權利義務
(1)指派專門的項目負責人 (聯系電話:)與乙方對接,提供軟件開發所必需的業務需求、業務流程、基礎數據及相關資料,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、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。
(2)根據項目進度,及時對乙方各階段工作成果進行評審、確認和驗收。
(3)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開發費用。
(4)享有本合同項下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(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)。
4.2 乙方權利義務
(1)組建合格的項目團隊,指定項目經理 (聯系電話:)負責項目實施。
(2)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技術標準、功能要求和進度計劃,完成軟件開發、測試、部署及培訓工作。
(3)向甲方交付完整的、可運行的軟件系統、全部源代碼、技術文檔及使用手冊。
(4)對開發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。
(5)負責解決系統試運行期間出現的缺陷和問題,并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維護服務。
第五條 成果交付與驗收
5.1 乙方完成開發后,應向甲方提交書面驗收申請及全部交付物清單。交付物應包括但不限于:可執行程序、完整源代碼、數據庫設計文檔、系統架構文檔、API接口文檔、用戶操作手冊等。
5.2 甲方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后 個工作日內組織初步驗收。驗收標準以本合同附件一《軟件功能與技術指標要求》為準。驗收合格,雙方簽署《項目初驗報告》。
5.3 初驗合格后進入為期 個月的試運行期。試運行期滿,系統運行穩定,達到預定目標,雙方簽署《項目終驗報告》。
5.4 若驗收不合格,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、完善直至符合驗收標準,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驗收延誤,視為驗收通過。
第六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
6.1 本合同項下開發完成的軟件作品(包括源代碼、目標代碼、技術文檔等)的知識產權歸屬雙方約定如下:__(例如:歸甲方所有;或歸乙方所有,甲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權;或雙方共有等)。
6.2 乙方保證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。如有第三方主張權利,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。
6.3 任何一方對于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、技術資料、經營信息等均負有保密義務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此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終止而失效。
第七條 維護與技術支持
7.1 自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,乙方提供 __ 個月(通常為12個月)的免費維護期。免費維護期內,乙方負責解決軟件運行中出現的非甲方原因導致的故障及缺陷。
7.2 免費維護期屆滿后,甲方如需乙方繼續提供技術支持與維護服務,雙方可另行簽訂維護合同,乙方應提供優惠報價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款項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30日,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。
8.2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開發并交付合格成果,每逾期一日,應按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30日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,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。
8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,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8.4 合同解除后,不影響合同中結算、清理條款和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。
第九條 免責條款
9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災、戰爭、網絡攻擊、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,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相關證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。
9.2 因國家法律、法規、政策變化或技術標準更新等非雙方原因導致項目需要調整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,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乙方所在地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
11.1 本合同一式 份,甲乙雙方各執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1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電子郵件、傳真)送達對方。通知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。
11.5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附件清單
附件一:《軟件功能與技術指標要求》
附件二:《項目開發進度計劃》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**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**
日期: 年 月 __ 日
乙方(蓋章):
**法定代表人/授權代表(簽字):**
日期: 年 月 __ 日